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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立文/屏東報導】有關屏東市發生遊民攻擊他人造成一死一傷案件,屏東地檢署表示,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並啟動關懷受傷被害人及協助罹難者家屬,積極確保社區安全。 屏東地檢署於25日晚間10時30分接獲屏東警分局通報指出,陳姓遊民(30歲)先後於晚間19時12分及20時,在屏東市公勇路、和平路與昆明街口附近,分別以石頭和木棍攻擊他人,造成李姓男子(69歲)死亡、張姓男子(62歲)受傷,員警獲報後到場處理,旋即將陳姓遊民逮捕。 屏東地檢署獲報後,檢察長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魏豪勇與檢察官鄭央鄉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承辦檢察官傳訊相關證人釐清案情並訊問被告陳姓遊民後,認其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且因居無定所,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及湮滅證據之虞,業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被告,經法院開庭審查後裁定准押。 屏東地檢署表示,該署對於無辜受害之民眾深感不捨與痛心,並即刻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機制,經由主任觀護人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屏東分會主動關懷受傷被害人及協助通知罹難者家屬,後續亦將提供相關服務及幫助,一路相伴被害人和家屬共度難關。 該署嚴正譴責任何暴力不法行為,對於任何傷害民眾的犯罪行為,將從速、從嚴、全力查辦到底,絕不容許有不法份子心存僥倖,更將嚴懲不法,積極確保社區安全。 圖說:陳姓遊民攻擊民眾造成死傷,屏東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