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拒檢撞傷員警 屏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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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立文/屏東報導】曾姓男子施用K他命後開車上路,在潮州鎮因逆向違停而遭警方盤查,他拒檢並衝撞員警逃逸,造成員警腳部挫傷。曾男到案後,唾液快篩呈第三級毒品陽性反應,被依公共危險等罪送辦。屏東地檢署以被告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屏東地檢署繼5月26日聲請羈押施用多種毒品的簡姓毒駕被告獲准後,再於5月28日偵辦施用毒品後駕車逆向違停並拒檢撞傷員警案件,內勤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曾姓被告涉犯不能安全駕駛等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被告31歲曾姓男子於5月26日晚間施用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仍執意於28日凌晨3時許,駕駛自用小客車行駛至潮州鎮中山路段與湯姓友人碰面。因有逆向停車之違規情事,為執行勤務之潮州分局員警盤查。曾男為躲避查緝,竟發動車輛衝撞員警後逃離。 事後警方循線查悉曾男並通知其到場,曾男於28日凌晨4時再度駕駛同一車輛到場。經警方依法採集其唾液檢體,檢驗結果呈現第三級毒品陽性反應,且曾男有步伐與身體搖擺不穩等情形,當場以現行犯逮捕並解送。 |